索 引 号 | XM00120-03-01-2025-010 | 主题分类 | 农业农村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农函〔2025〕19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02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的通知 |
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质量安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的通知》(闽农种函﹝2025﹞68号)文件精神,我市将组织开展2025年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以水稻、蔬菜等作物种子为检查重点,开展春、秋季种子市场检查和种子企业监督抽查。春、秋季市场检查对象为种子经营门店、乡镇集市及销售网点;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对象为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
探索开展网络平台销售种子的检查,重点核实网店经营主体和品种备案情况,同时通过现场抽样或购买收集等方式开展种子检查。
二、抽查内容
(一)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检查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的保持情况,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和销售台账是否齐全和规范,种子经营主体和产品备案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白皮袋”种子、假冒侵权、无证生产经营、网络违法销售种子等行为。
(二)品种审定登记情况。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检查应当登记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等情况。
(三)检查种子标签。检查市场销售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等内容是否完整、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信息是否真实可追溯;检查认证种子标识是否超范围使用。
(四)抽查种子质量。重点对蔬菜种子进行抽样检测,全市计划抽查12家(次)企业(门店),不少于30个种子批样,蔬菜种子开展水分、净度、发芽率检测。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市场检查行动春季于2~4月进行,秋季于8~9月实施,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于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
(二)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的种子监督抽查的组织和落实,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方案,厦门市种子站负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委托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开展春、秋季市场抽查种子质量检测工作。
(三)抽样检测。厦门市种子站和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扦取样品,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扦取样品的水分、净度、发芽率等种子质量检测工作。
(四)结果处理。检测机构要尽快完成样品检测工作,及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抽查结果由厦门市种子站录入“农业云131”平台。并汇总上报省种子总站,由省种子总站汇总后统一对外公布。对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的线索要及时移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种子监督抽查是落实种业市场净化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区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辖区监管责任,结合种业监管执法重点任务,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抽查程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行规定程序,规范开展扦样、记录及取证等各项工作,妥善留存相关证据,确保样品证据链完整可靠。
(三)严肃问题查处。抽查中发现违法线索,要认真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于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种子,要及时报告、严厉打击,并追踪来源和去向,实施全程查处。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