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07-02-2025-013 | 主题分类 | 水利行政审批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水审〔2025〕5号 |
生成日期: | 2025-07-03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厦门市汀溪干渠防渗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意见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厦门市汀溪干渠防渗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意见 |
厦门市汀溪水库: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汀溪街77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2350200426617948C)于2025年5月28日提出厦门市汀溪干渠防渗加固工程(项目中央代码:2503-350200-06-01-174843)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行业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工程范围主要为汀溪总干渠和汀溪左干渠,其中总干渠总长 38.72km (同安段长 22.68km,翔安段长 16.04km),起点位于汀溪水库尾水隧洞末端调节池出口,终点位于曾林节制闸。左干渠总长27.0km,起点位于曾林节制闸,终点位于渡槽下水库。现状工程经多年运行,老化变形,存在冲刷、渗漏、塌方等问题,难于满足农业灌溉用水和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对渠道工程进行防渗加固可保障渠道的安全运行,提高渠道水利用系数,保证农业灌溉的正常进行,补充河道生态水量,充分利用水资源,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水文和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水文计算成果,下一阶段应进一步开展工程地质勘察工作。
三、项目建设标准
本工程等别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农田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24h暴雨24h排完,村庄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不漫溢。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建设任务为通过清淤疏浚、防渗加固、渠系建筑物改造等措施,使干渠满足供水、灌溉、排涝、生态补水要求,实现减少渠道水量损失,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保证农业灌溉用水正常运行,同时达到保障渠道安全,补充河道生态水量,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工程规模:工程设计供水年引水量1.55亿m³,灌溉面积6.84万亩,设计最大灌溉流量8.08m³/s,工程规模为中型。
五、工程布置和建筑物
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在现状引水渠原址上进行改造加固。渠道总长65.72km,渠道清淤总长53.05km,包含渠道防渗加固长39.31km,顶管长1.13km,埋管长1.6km。其中:1.总干渠:渠道清淤疏浚总长29.46km;渠道防渗加固总长21.29km;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2.左干渠:渠道清淤疏浚总长23.59km;渠道防渗加固总长18.02km;中航铝电段顶管段长1.13km;渡槽下水库埋管段长1.6km;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3.信息化1项,前端感知设备安装、水闸远控改造、中心机房改造,设立信息化平台等。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基本同意工程的机电和金属结构设计。
七、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工程施工导流设计标准为5年一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八、工程估算和资金措筹方案
工程估算总投资(含临时征地)29326.38万元,最终估算总投资和资金措筹方案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