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07-02-2025-032 | 主题分类 | 水利行政审批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水许〔2025〕23号 |
生成日期: | 2025-09-24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厦门市安兜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厦门市安兜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厦门市安兜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兜社12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52242876)于2025年9月3日提出厦门市安兜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项目代码:QT25090300A500)取水许可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厦门市安兜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评审。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评审意见。现就该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如下:
一、厦门市安兜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项目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安兜社1218号,工程属取用地表水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东起钟宅、西至留学生创业园、南至中港花园、北至环岛路机场段区域,包括10多个所在社区、6个驻军以及7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生活、生产供水保障任务。
二、原则同意你单位的取水方案。年最大取水量为1314万立方米,保证供水率95%。取水水源主要通过厦门市政水务集团北溪输水管道获取原水。取水口位于厦门水务原水供水管枋湖段(24°31′32″N,118°07′39″E)。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
三、同意你单位的退水方案,用水户退水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你单位应在取水口安装符合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核定的年取水量进行取水,并依法缴纳水资源税。
五、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对取水设施的管理、规范运作,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和调度,认真落实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措施,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
六、接批文后,应及时向我局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若工程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