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0:45 字号: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厦门三农网”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2892253,电子邮箱:xmagri@xm.gov.cn,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3号楼,邮编:3610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落实情况

1.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局依法在厦门三农网上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依照要求,厦门三农网上设置了办事指南、权责清单和福建省政务服务网厦门分厅的栏目入口,公众可通过点击进入福建省网办事大厅页面办理具体事务。截至目前,我局审批事项共42项(含子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34项。相关信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厦门三农网公开,并按要求由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同源化管理。2021年办事服务办件总量119596件,其中自然人办件量10225件,法人办件量109371件。

2、惠农政策解读。一是政策解读专栏。2021年,厦门三农网上发布我局政策解读7条,发布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解读72条。二是在线访谈解答。2021年依托厦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开展在线访谈活动3次。

3、人大政协提案公开。2021年我局共受理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7件、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18件,所有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成,办理结果在厦门三农网公开。

4、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在厦门三农网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2021年在三农网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0条,行政处罚信息27条。

(二)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

依据新《条例》新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制定了《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制定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答复样本,明确答复需具备的要件,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0件,其中主动公开1件,区分后部分公开1件,因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2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8件,因重复申请不予处理4件,因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不予处理1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3件。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已全部向市司法局备案并在厦门三农网、厦门市司法局官网公开发布,公众可进行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今年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9件并予以公布。

(四)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

按照市政府办、市效能督查办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一是纳入考核。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对直属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定局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监督评议和检查落实工作。二是规范公开。依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制定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主动信息公开与依申请信息公开办法。三是内容建设。制定《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我局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等,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四是审查机制。制定《厦门三农网“三农要闻”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定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在厦门三农网站“三农要闻”、“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前,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填写《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做好文字、数据、图片等真实性、准确性和保密审查,确保政务信息准确无误。为加强厦门三农微信公众号的安全管理,制定了《“厦门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审查制度》、《“厦门三农”微信公众号安全管理制度》、《“厦门三农”微信公众号保密审查制度》、《“厦门三农”微信公众号应急预案》和《“厦门三农”微信公众号值班值守制度》等制度。五是网络安全。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厦门三农网顺利通过网络等级保护测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5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3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由于业务工作职能涉及范围广、领域多,政务公开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今后我局将从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吸引力等薄弱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查缺补漏和持续追踪,弥补不足,抓好问题整改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