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农村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局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类别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主要包括以下12类:
1.机构职能
2.人事管理
3.农业信息
4.政策法规
5.财务管理
6.规划计划
7.行政审批
8.行政执法
9.行政审批目录清单
10.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11.议案提案
12.其他主动公开信息
(二)、编排体系
登陆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次排列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信息公开等栏目,其他相关信息在网站首页上的相关专栏列明。
(三)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的网址为http://sn.xm.gov.cn,也可从市政府网站上链接查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通过我局公布的其他方式或在公共场所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产生后,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更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填写《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申请获得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负责人:林云杰
咨询电话:0592-2892333
传真号码:0592-2892233
通信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旧党校)3号楼
邮政编码:361012
电子邮箱:xmagri@xm.gov.cn
咨询和受理时间:办公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为2:30—5:30(夏季为3:00—6:00)。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厦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链接),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厦门三农网”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提交),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纪检监察机关申述、投诉或举报(联系电话:2892292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三号楼404室),或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