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7:32 来源:厦门市水利局 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厦门水利信息网站(http://sl.xm.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16号,邮编:361009,联系电话:0592-5766816,电子邮箱:slj_bgs@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厦门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示要求,围绕水利部门工作职责,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推进机制,统筹做好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与回应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深度广度和服务质效,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9件,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件,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件,规划计划类信息1件,行政许可类信息47件,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7件,其他类信息1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严格执行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注重与申请人沟通,及时了解申请人的目的、需求,做好相关法律政策和知识解释工作,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全年依法办结依申请公开件5件,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部分公开2件。2023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统筹。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由局长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领导工作分工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制定下发《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在公开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和具体要求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是严密组织校对审查。进一步完善《厦门市水利局公文及信息发布审核办法》,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断充实完善“固定表述错误”样本库,做到“未审不发、不实不发、错漏不发”,坚决杜绝涉“固定表述错误”信息“增量”,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权威性。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水利局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重点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行政处罚、双随机等人民群众关切信息。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康永滨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介绍《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有关内容。强化“局长信箱、投诉咨询、调查征集、在线访谈”等栏目建设。2023年,受理办结“局长信箱”来信8件、“投诉”7件、“咨询”17件,开展调查征集8次、在线访谈1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对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厦门市水利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系统应急预案》和《网络舆情处置流程》,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进行安全检测,全面支持IPv6 (互联网协议第6版),采用最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设备,加强入侵监测,同时加强日常日志审计,及时监测预警和有效应对攻击行为。强化政务新媒体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严禁违法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严禁公开涉嫌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防止网络安全案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上级相关部门指出的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秉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的原则,确保在及时整改反馈的同时,一并纠治同类问题,同时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厦门水利信息网及政务新媒体更新“定栏目、定人员、定时限”分工表》,逐项将公开目录分解到各处室(单位),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另一方面强化考核。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三是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从各渠道收集到的群众反映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均积极响应,对群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并对群众关注支持表示感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75.22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较单一。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锤炼队伍提高业务能力。在内不断加深经办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要点指南的掌握和业务技能;在外积极寻求外力外脑的援助,为整体工作推进增加更加专业的辅助支援。

  二是丰富形式增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图文解读、简明问答、专家解读、微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深度,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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