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8:03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实际,编制《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要求,立足农业农村与水利工作职责权责,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同时紧扣防汛抗旱、水资源集约利用、河湖生态治理、水利工程提质、农村供水安全保障等水利核心任务协同推进,实现农业水利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全维度覆盖、深层次衔接,全面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精准化、便民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深化拓展

  决策预公开环节,以涉农重大事项为核心,通过厦门三农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征集调查15期,同步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及未采纳理由,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文件公开方面,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全年通过厦门三农网发布各类信息962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更新281条、政务动态308条,通过市图书馆、档案馆等法定渠道同步归档,搭建以农业和水利信息为主体的现行有效政策专栏,实现“一站式”查询。政策解读环节,采用多元解读模式,发布解读材料36条,开展在线访谈1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4次,提升政策知晓度与传播力。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

  持续优化全流程闭环管理,明确答复标准与办理时限。建立申请分类处理机制,针对高频涉农涉水申请事项梳理标准化答复模板,提升办理质效。全年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无上年结转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

  (三)信息管理精准规范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建立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梳理更新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政务新媒体运营方面,“厦门三农”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71条,订阅数达8067人,聚焦农业和水利新闻动态与政策资讯,同步推送相关业务信息,提升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提质增效

  优化公开渠道布局,以厦门三农网(http://sn.xm.gov.cn/)为核心,整合政务新媒体、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等资源,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294539个,总访问量629756次。平台维护专栏专题25个,新开设1个,提供政务服务事项88项,其中87项可全程在线办理,全年办件量452件。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信息公开查阅区,配备相应查询设施与纸质资料,满足不同群体查询需求。

  (五)监督保障持续强化

  不断健全三级审核机制,压实各处室公开责任。强化平台安全防护,开展安全检测评估12次,未发现安全问题,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并开展应急演练,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平台运行情况排查整改相关问题,推动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9.02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1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条例》要求和公众对农业水利领域信息公开的期盼,结合工作实际检视,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部分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仍有提升空间;二是互动回应的及时性和全面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渠道协同联动效能有待持续优化。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精准发力补短板、提质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优化公开内容供给,提升针对性与实用性;二是完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办理质效;三是强化渠道协同建设,优化查询使用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全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二)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专门报告的事项。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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