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办理指南
方案类型 |
方案审批时间 |
自主验收报备材料 |
报备单位及地址 |
办理时限 |
公告网址及时间 |
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 |
2016年6月1日以前审批的 |
1.《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表》原件1份;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和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3. 验收公示佐证材料及验收会议纪要各1份(截图或照片且需建设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1套。 |
联系人:洪工;联系方式:0592-5727502 单位:厦门市水利局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 地址: 电子邮箱:xmstbc@163.com |
材料完整的当场办结。 |
公告网址: 公告时间:每月最后一天公告当月报备的验收项目。 |
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审批的 |
1.《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表》原件1份;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汇总表》原件1份;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和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4. 验收公示佐证材料及验收会议纪要各1份(截图或照片且需建设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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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1日后审批的 |
1.《委托第三方编制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原件1份;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原件1份;《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汇总表》原件1份;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和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4.验收公示佐证材料及验收会议纪要各1份(截图或照片且需建设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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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或登记表的项目 |
2020年6月30日(含)前审批的 |
1.《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表》原件1份;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3. 验收公示佐证材料及验收会议纪要各1份(截图或照片且需建设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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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后审批的 |
1.《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表》原件1份;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3. 验收公示佐证材料及验收会议纪要各1份(截图或照片且需建设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1套。 |
说明:生产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后应在其官方网站、项目部公示栏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公开方式公示20个工作日,并于验收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报备验收材料。如有发生公众反映问题和意见,还应提供生产建设单位的处理或回应情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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